湖口法院网讯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近日,湖口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在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减轻了企业诉累,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助力。
基本案情:2021年8月31日,原告宿迁市某运输公司与被告九江市某纤维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提供物流运输服务,合同履行期为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为保证合同履行,被告收取原告110000元履约保证金。2021年12月13日,原告向被告申请解除合同并出具书面函件,2021年12月底双方解除合同。2024年3月18日,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退还履约保证金。
法院审理:该案看似事实清楚、简单易判、诉争金额较小,却关系到两个企业之间长达近三年的矛盾纠纷,如果一判了之,可能会引发新的诉讼。
随后,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勤带领承办法官一行4人深入案涉企业,从“减少诉累、优化营商”的角度出发,以“如我在诉”的办案态度,站在企业的视角解决问题,引导双方企业负责人认识到企业利益最大化、矛盾最小化才是解决纠纷的最佳方式,被告九江市某纤维公司若另行起诉违约金,则增加了自身诉累,原告宿迁市某物流公司为外地企业,再次应诉亦增加了成本。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九江某纤维公司承诺于2024年5月31日之前一次性支付扣除违约金后的履约保证金70000元,矛盾纠纷一揽子解决,该案的办理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湖口法院将在办理涉企案件中持续发力,继续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深入推进为企业多元化解纷等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加强与企业的良性互动,提升涉企纠纷的化解效果,为县域营商环境稳定向好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