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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特别”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作者:民庭  发布时间:2023-11-13 15:37:07 打印 字号: | |

湖口法院网讯  近日,湖口法院依法发出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与以往不同的是,保护对象是男性阿强(化名),施暴者是其妻子阿珍(化名),这是湖口法院发出的首份以男性为保护对象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3年9月,湖口法院受理阿强起诉阿珍离婚纠纷一案,本案诉讼过程中,阿强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称阿珍经常有暴力倾向,造成其心理恐惧。

湖口法院经审查认为,阿强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故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禁止被申请人阿珍对申请人阿强实施暴力,同时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及相关近亲属,此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为三个月。湖口法院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书送达所属辖区派出所,请辖区派出所协助执行。同时,湖口法院也向阿珍的委托代理律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该律所增强对阿珍的普法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禁止使用家庭暴力解决家庭纠纷。

法官提醒: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中设立的一种制度,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在遭遇家庭暴力时,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不要碍于面子选择隐忍和隐瞒,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及时向周围人寻求帮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另外,湖口法院也将依法对遭受暴力伤害的家庭成员给予同等保护。


 

责任编辑:李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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