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法院网讯 近日,湖口县人民法院文桥人民法庭开展巡回审判,依法对刘某(原告)诉柳某(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庭前通过前期走访了解到,本案柳某在外地务工,委托其父亲参加诉讼,因其父亲年龄较大,且距离人民法庭较远,交通出行也不方便,为避免当事人往返奔波,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文桥人民法庭决定将法庭“搬进”村里,让老百姓近距离感受司法服务。
柳某10年前向刘某借款2万元整,称半年后还清,到期后,刘某每年都通过微信向柳某要求还钱,柳某以各种理由拒绝,至今仍欠2万元仍未归还。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辩论意见,庭审过程井然有序、节奏流畅。承办法官积极疏导双方当事人的情绪,从法、理、情多个角度引导双方当事人权衡利弊,耐心细致征询意见,最终对借款本金以及利息达成一致意见,案件顺利调解完成,并且当即履行完毕。
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今后,湖口县人民法院将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充分发挥案件审判过程中的普法、教育意义,让法官迈开脚步,走进乡村、走进社区,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房前屋后,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让群众通过近距离感受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