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晓时分,天色渐亮,正在值班的执行法官接通了一则来自申请执行人付某某的电话,电话那头说着:“喂……法官你好!我这里有被执行人夏某某的线索了。他现在在九江市区某小区门口店内休息。”
湖口县人民法院执行110接到线索后,立即组织警力驱车前往九江市区,于四十余分钟内赶到该门店将正在睡觉的夏某某带至办案场所,顺利拘传被执行人夏某某到案,并同时传唤被执行人廖某某到案。
申请执行人付某某与被执行人夏某某、廖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湖口法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后,办案人员多次通知被执行人夏某某、廖某某履行义务,其二人均不接听电话,不予理睬,虽对其二人银行账户等财产作出冻结等强制措施,但两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
带回法院后,执行法官耐心对被执行人做思想教育工作,向其说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法官的释法说理和执行干警火速出击、强制执行的威慑下,被执行人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写下悔过书,经双方协商后,该案最终达成执行和解。
湖口法院将加强对执行工作的警务化管理,确保任何时段接警后能迅速作出响应,切实破解“执行难”问题,进一步提高执行质效,努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