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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法院打响春日执行“第一枪”
作者:周新星  发布时间:2023-02-28 11:22:10 打印 字号: | |

湖口法院网讯  东风浩荡满眼春,不待扬鞭自奋蹄。转眼之间寒冬已过,趁着阳光和煦的春风,湖口法院执行干警做足准备、蓄势待发,以雷霆之势向“失信被执行人”亮剑,打响春日执行“第一枪”。

受害人周某某搭乘他人二轮摩托车时与韦某某驾驶的某个人独资公司名下昌河牌轻型栏板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周某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法院审理,判决该公司赔付受害人近亲属2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义务,承办法官对其法人依法采取失信、限高等强制措施后仍无动于衷。近日,执行法官主动出击,依法将该法人拘传至执行局,经几番劝解无果后,依法对该法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被告陈某因经营需要向原告周某定作铁皮棚,原告经多次催讨无果后遂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定作款,但陈某一直态度蛮横且拒不履行判决。后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最终在原告提供的线索下,执行法官成功将陈某拘传至执行局,但是陈某情绪十分激动,后经反复劝说无果,执行法官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在法律的威慑下,被执行人终于自觉认识到了错误,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主动履行了相关给付义务,并出具悔过书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奋发图强开新局,勇于担当谱新篇。在新的一年,湖口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加大信用惩戒措施力度,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湖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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