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法院网讯 1月10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隆重表彰了获得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湖口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秦传勇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全省仅3人获此殊荣。
个人简介
秦传勇,197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本科,1994年进入湖口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现任湖口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案件讨论现场
爱岗敬业,公正司法
工作中的秦传勇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所办案件无一起超审限,无一起错案,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其长期扎根在最基层,先后在湖口县人民法院舜德人民法庭、凰村人民法庭、文桥人民法庭工作十余年,足迹遍布湖口县各个乡镇。2014年被组织安排就任刑事审判庭庭长后,其带领全庭年轻同志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司法作风、过硬的业务素质,取得了优良的工作业绩。因工作成绩突出,其先后获“全市优秀法官”、“全市法院办案标兵”、“全省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其所在刑事审判庭获九江市中院记“集体三等功”,并被授予“九江市青少年维权岗”、“九江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2020年2月,湖口法院刑事审判庭获江西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7月底,秦传勇被江西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12月底,湖口法院被推荐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候选单位,2021年1月秦传勇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京广和案宣判现场
迎难而上,肃清毒瘤
2017年7月,湖口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京广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该案因涉案人数较多、涉案金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大而受到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对该案广泛关注,办案压力大。该同志主动请缨,担任该案的主审法官。在办理该案过程中,该同志提前介入,日夜加班,认真阅卷,仔细梳理发现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为案件的顺利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认真做好各被告人认罪服法工作,案件宣判后,各被告人均认罪服法,未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后,对来院来访的传销会员做好释法工作,未出现会员大规模聚集上访,确保社会稳定。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该案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和充分肯定。
“1·16”案家属旁听现场
利剑出鞘,涤浊扬清
2018年开始,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当前形势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客观需要,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秦传勇同志就作为该院扫黑办主任及涉黑涉恶案件主要承办人,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认真履职、依法办案,其共承办涉黑恶案件11件69人,已依法惩处被告人66人,其中2起案件为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挂牌督办案件。2019年八月开始,秦传勇与其他同志一起提前介入以欧阳平、欧阳火艳等“阳氏家族”成员为首的等89名成员在内“1.16”涉黑专案。该案除24名被告在九江中院审理外,其他65名被告均由湖口法院审理。期间,其坚持赶早摸黑到专案办案点翻阅案件材料,熟悉案情,发现反馈问题,完成了三十余起违法犯罪案件的阅卷工作,形成了十万余字的阅卷笔录。正是凭着对工作的热情与责任心和自身的坚强毅力,其按期完成了提前介入工作,为“1.16”涉黑案的审理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坚决克服疫情影响,运用“三长”会商、云上审判等方式,2020年7月27日,“1.16”系列涉黑案依法顺利公开宣判。
七一宣誓现场
不忘初心,坚守正义
参加工作25年来,秦传勇始终坚守在审判一线,默默奉献、辛勤耕耘。他始终秉着“司法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的信念,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原则,以身作则,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不受经济利益所驱动,不为人情关系所左右,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不办关系案,人情案,认真履行好一个法官、一个庭长的职责,以强烈的责任心、过硬的业务、认真的态度诠释着一名基层法官的为民情怀和正义力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