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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法院积极参与世界环境日法制宣传
作者:熊丹  发布时间:2018-06-05 21:14:15 打印 字号: | |
  • 活动现场
  • 法院干警分发宣传资料
  • 法院干警解答法律问题
  湖口法院网讯 每年的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它是促进全球环境意识提升的主要媒介之一,表达了人类对于美好环境的向往和追求。为有效推广环保知识,湖口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县环保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机关事务局、赛得利(九江)纤维有限公司、县广播电视台、县法院等单位共同在这一天举办湖口县首届基层党员干部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竞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史文,县领导周小喜出席活动。

  今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为“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旨在推动社会各界和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事务,携手行动,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为提高群众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保护环境的意识,湖口法院在活动现场利用比赛间隙开展环保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干警们把事先准备好的相关案例和法律法规分发到现场群众手中,并给他们讲解环境保护法相关法律知识,耐心回答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起到了良好的法律宣传效果。

   为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保护辖区的绿水青山,湖口法院近年来十分重视滥伐林木、非法捕猎等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审理,对破坏资源环境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制裁,积极探索建立“执法 生态修复补偿”办案机制。2017年12月7日,湖口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斐作为审判长公开审理了一起滥伐林木案,并判令被告对被破坏的林木进行补植以修复生态。今后,该院将按照湖口县委提出的“加快绿色发展,实现绿色崛起”目标,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一步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深入湖区、林区等案件多发地、群众聚居地就地开庭,从源头上减少甚至杜绝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增强环保司法案件的法治宣传效果;在环资案件审理中,坚持惩罚与修复并行、惩罚与教育并重,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修复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违法犯罪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伤害,助力“秀美湖口”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责任编辑:湖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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