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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县法院开庭审理马丽勇等七被告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发布时间:2017-09-19 18:40:51 打印 字号: | |
  湖口法院网讯 2017年9月19日,江西省湖口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马丽勇、张宝柱、李亮军、李良芳、孙秀云、李海军、王爱荣等七被告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

  湖口县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上述七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马丽勇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马丽勇等七名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均当庭认罪、悔罪。

  被告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旁听了庭审。

  法庭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湖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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