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法院网讯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应以和为贵,有矛盾大家各退一步海阔天空,没必要闹得面红耳赤势不两立。”6月7日,湖口法院特聘调解员、人大代表屈艳花和退休法官董数敏在法官带领下,深入一相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家中做调解工作。
据了解,2013年6月,本案原告徐某与被告邹某甲、徐某某、邹某乙因相邻通行关系纠纷对薄公堂。原告诉称,原告与被告于2008年签订了建房用地协议。2009年,被告单方面违反约定,非法建房侵占了其出行通道,故要求拆除被告占用通道的建筑。2013年11月,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原告的通行权。但由于被告的不配合,判决内容难以执行,后原告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或予以再审。
鉴于此案案情比较复杂,涉及到双方土地置换协议的合法性、村民的通行权利必须得到保障等问题,且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情绪对立比较严重。为此,湖口法院高度重视,多次就此案进行合议,召开审委会进行讨论研究,并将案件进展情况随时报告县委政法委和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通报。院主要领导和承办法官亦多次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深入双方当事人家中做思想工作,争取早日妥善解决纠纷,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邻里之间的和睦局面。
“为群众息纷止争是我们的本职工作,群众的问题一日不解决,我们心里的这块石头就一天难以落下!”退休法官董老深情地说,“虽然我们已经离开了审判一线,但我们仍希望为湖口的法治和谐社会建设尽一份微薄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