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法院网讯 12月16日,湖口法院青年干警志愿者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劝导行动,以实际行动支持我县“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当天早上7点半开始,湖口法院6名干警在该院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刘淑红带领下,早早来到县城石钟山大道与学苑路交汇处十字路口执勤,他们佩戴统一的红帽子、红袖章,分别守候在路口的四个方向,对过往车辆和行人不规范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保障了上班高峰期间该红绿灯路口良好的交通秩序。
据悉,本次文明交通劝导行动中,湖口法院共有24名青年干警积极报名参与,这些青年志愿者被分为四组,从早上7点半至下午5点分四个班次轮流在十字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