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湖口法院寒冬执行暖人心
作者:刘菊平  发布时间:2016-12-14 15:14:35 打印 字号: | |
  湖口法院网讯 近日,湖口法院通过采取司法救助等措施,妥善化解了一起执行不能的疑难案件。申请人双眼含着泪花说:“感谢法院!感谢法官!我再也不去上访了,我听法官的,我听政府的。谢谢你们!”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周某故意伤害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湖口法院于2016年8月15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经调查,发现申请执行人陈某现年62岁,20岁时因家庭生活贫困而来湖口流泗周家生活。婚后,未生育子女,抱养了一个女儿,女儿成年后,几乎与养父母断绝了关系,由于夫妻双方身体不好,家庭生活相当困难。被执行人周某,与申请执行人陈某同一自然村。被执行人周某兄弟四人,在家排行老三,老大、老二、老三兄弟仨均一生未婚,老大、老二一直住敬老院,老三周某除一间老式农村房屋外,除无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2016年7月8日,周某因本案被湖口法院判刑十个月,目前正在服刑。考虑到这一特殊的涉民生案件,湖口法院分管领导与执行人员商量后,将其列为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

  2016年8月18日,全省法院“秋季行动”专项执行开始后。湖口法院执行局经查控、走访了解到,原经司法救助而执行完毕的一起涉民生案件的被执行人有了新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湖口法院执行局立即行动,将该被执行人列为此次秋季行动的强制执行对象,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亲自指挥并参与督战,追回了2015年春节前为其垫付的5000元司法救助金。2016年12月6日,湖口法院分管院长带领执行人员一起,来到申请执行人家里,将追回的5000元及通过其它途径筹集的5000元司法救助金送到特困申请执行人陈某手中。面对法官,申请人难掩激动感激之情,双眼含着泪花说:“感谢法院!感谢法官!我再也不去上访了,我听法官的,我听政府的。谢谢你们!”

  案后,本案执行法官感概:在执行此类案件时,作为人民的法官,尽管主动作为了,也穷尽了执行措施,但肩上的责任仍然是沉甸甸的。但是,对执行不能的案件,如果法官主动作为了,就一定会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也一定会赢得民心。
责任编辑:湖法宣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报

中国法院网

江西法院网

九江法院网

中国湖口网

联系我们
地址:江西省湖口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792-6332082   传 真:0792-6338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