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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法院党支部换届圆满完成
作者:余华新  发布时间:2016-12-01 10:45:01 打印 字号: | |
  • 换届选举大会现场
  • 上届全体支部委员出席
  • 在职党员曹斐投票
  • 退休老党员投票
  • 新当选支部委员集体亮相
  湖口法院网讯 11月30日上午,湖口县人民法院在六楼会议室召开党支部换届选举大会,该院全体在职及退休党员干警参加了会议。通过采取不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方式,大会选举出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及新一任党支部书记。

  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志超主持,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刘淑红、刑事庭庭长秦传勇等本届支部委员分别作了讲话发言。会上,黄志超传达了我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会议精神及县委李小平书记在我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刘淑红传达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秦传勇就党费的缴纳和使用相关制度进行了解释说明。

  黄志超在讲话中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是每一个党员的责任和义务。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严守党的纪律,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扎实做好各项本职工作,以一流工作业绩回报党的培养和人民的重托。黄志超强调,当前司法改革、争创一流等工作进入关键阶段,我院各项工作的改革发展离不开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党员干部要带头服从全院工作大局和院党组的决定安排,以更加积极地心态,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辛勤的付出,更加无私的奉献推进我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会上,黄志超从党性和人性两个方面,与全体参会党员进行谈心谈话。他告诫全体党员,个人必须服从组织,组织的决议和命令必须无条件执行。

  投票开始前,六名候选人分别向大会作了简短的自我介绍和表态发言。接着,通过采取不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方式,大会选举产生了五名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刘淑红当选为新一届党支部书记。
责任编辑:湖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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