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法院网讯 11日3日下午,湖口法院执行局全体人员召开“秋季行动”工作推进会,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黄志超就“秋季行动”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果作了点评,重点是就下阶段的执行具体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进度要求。会议由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王俊主持。
会议传达了省高院“关于吉安市青源区人民法院处置当事人暴力抗法事件不力的情况通报”,宣读了省高院执行局自部署开展“秋季行动”专项活动以来,各地开展专项活动情况的通报,并就湖口法院的执行案件结案、存在的问题、努力的方向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逐个疏理分析,提出了具体措施,明确了工作职责。
黄志超指出,湖口法院执行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自“秋季行动”实施以来,许多工作距省、市法院的要求还有明显的差距,还有部分工作仍然停留在零的记录上,有极个别同志存在事不关己、被动作为、慢作为的现象。全体执行干警对此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在观念上迅速转变,在行动上加快落实,不然就会影响执行工作整体进度。
黄志超强调,执行干警一定要有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一切要以提高执行案件的结案率为目标。在余下的时间里,要加班加点赶进度、破难题,采取集中行动的办法力克一批难案,执结一批涉民生、涉金融等类型的执行案件,要在短期内有看得见的变化,要勇于争先、勇于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中不掉队。具体要做到如下五点:一是手头的工作要有明细帐,分清轻重缓急,每天都有工作进展,每天都有结案成绩;二是要大胆利用执行的强制手段和措施,穷尽执行办法后,按程序办好结案手续,要在零的统计数据有突破;三是年终要多采取团体作战的办法,对每个执行员手中的案件进行一次评估,针对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判决义务的当事人,要做到“穷追猛打”,对他们的消费、出行等进行严格限制,迫使其履行法律义务;四是每十天作一次工作小结,将收结案的具体情况在会上通报,点到每个人,形成以好带劣、以旧带新,最后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五是要解决执行干警的具体困难,特别是一些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工作方面的问题,我们都要包容、理解和支持,最终达到把工作质效搞上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