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法院网讯 10月28日上午,湖口法院5名执行干警佩戴执法记录仪、照像机等设备依法对某小区一处店面采取强制清场措施。申请执行人及家属、物业负责人及保安等现场见证。
经了解,申请执行人黄某与被申请执行人周某、刘某(两人为夫妻关系)之间因民间借贷而产生纠纷并诉至法院,在该案审理和执行过程中,两被申请执行人一直下落不明。期间法院通过查询发现了被执行人名下的一处店面并对其进行了评估,就在快要拍卖该店面的时候,被执行人周某的哥哥想办法找到了被执行人周某,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被执行人两间门店抵偿全部债务,评估、过户等相关费用全部由申请人负担,不足的部分,申请人自愿放弃,在协商过程中,申请人考虑到被执行人生活确实比较困难,还特意给了被执行人数千元人民币作为生活费用。协议达成后,被执行人又外出下落不明,由于被执行人一直在外地,其同意用于抵债的门店大门又被不明身份人员锁闭,申请人担心门店内放有他人物品,故向法院申请采取强制迁出措施,以便顺利接收并使用该店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