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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扬言杀人,晚上具结悔过
作者:刘菊平  发布时间:2016-09-14 16:39:50 打印 字号: | |
  湖口法院网讯 9月9日,湖口法院执行局对一位扬言要杀人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达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劳某、陈某雇员受害纠纷一案,执行标的5万元,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多次对两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没有积极履行义务的意思。

  2016年9月9日清晨,执行局长王俊接到群众举报,有被执行人劳某的线索。不到20分钟,执行人员即赶到了被执行人的住所,在执行人员出示执行公务证并说明来意后,被执行人劳某即扬言要杀死相关人员。在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黄院长赶到现场后,被执行人劳某仍没有还款的意思,湖口法院当即决定,对劳某司法拘留15天,随后,司法警察将其送进了九江市拘留所。

  中午,执行人员一鼓作气找到了该案的另一被执行人陈某,因其也不打算积极履行义务,执行人员当即向其送达了司法拘留的决定。迫于司法权威,两被执行人的家属在法院与申请执行人王某达成一致意见,案件顺利执行完毕。晚上,在陈某具结悔过后,执行人员提前解除了对其司法拘留措施。
责任编辑:湖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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