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法院网讯 近日,湖口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被告姬某革与被告张某华系夫妻关系,在湖口县马影镇经营宏久涂料厂。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间两被告多次在原告殷某处购买乳液,共计结欠货款169000元。2015年1月,姬某电话告知原告乳液存在质量问题,下雨天时工地上的涂料出现泛白、褪色、脱落等现象,要求原告及乳液生产厂商解决质量问题。后经乳液生产厂商检测发现是因涂料耐水性差导致出现泛白、褪色、脱落等现象,但两被告就此提出了异议,要求对乳液质量进行检测。经乳液生产厂商、原告、被告三方协商,同意在江苏省常州涂料质量检测监督中心检测,经检验,乳液质量合格。此后,原告要求两被告支付所欠货款,但被告拒不支付货款。后被告姬某革与张某华因涂料厂亏损较大产生矛盾,于2015年9月16日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
承办法官经审理认为,双方最大争议焦点在乳液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上,经过庭审举证、质证,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承办法官对乳液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予以确认,并在此基础上对双方进行调解,从法律和情理角度出发,通过细致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由被告殷勇分四次共计支付货款80000元的调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