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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法院致新市区法院的感谢信
作者:黄志超  发布时间:2016-06-02 14:51:58 打印 字号: |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江西省湖口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26-27日在贵市新疆诚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执行案件的过程中,得到了您院执行局的大力配合和支持,我院对您院及协助我们去执行的法官表示崇高的敬意和感谢!

  2016年5月26日,湖口县人民法院分管执行的副院长黄志超、执行局局长王俊、执行局副局长曹钧一行三人,在新疆诚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执行的过程中,该公司财务人员表面上配合,可表现出的是极不乐意,导致我们从9:00-23:00一直在等待,该公司一会儿说财务人员在税务局接受检查,一会儿又说没有纸质明细账本,一会儿又说电脑记账传票凭证很多,整整一天,该公司没有提供出完整的财务明细账,仅仅承认只能协助提取3.35万元的执行标的款,导致湖口县人民法院诉前保全的第三方到期债权不能如数提取。

  第二天上午,湖口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来到贵院执行局寻求帮助,施玉瑞局长一听我们是从江西法院来的同行,立即放下手头的工作,认真听完我们的案情介绍后,当即决定指派该院执行局的王小飞、裴瑾两位法官前往配合我们江西法官的执行工作。

  协助执行单位新疆诚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看到本地两位法官来到执行现场,我院执行法官在贵院王小飞、裴瑾两位法官的协助下,再次对该公司依法释明,该公司配合的态度立马发生了变化,积极配合我们核对账目。经过5个多小时细致的查账、核对往来明细,最终认定协助执行单位新疆诚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仍有38.63万元没有如实反映,在事实面前,我院执行法官先是给该公司财务人员和法务律师口头警告,接着准备给予该公司下达80万元的处罚决定,该公司慑于法律的威严,最终还是同意协助提取41.98万元的执行标的款。

  我们的法官铁肩担道义,有着同样的志趣和追求,都在维护着社会的公平和正义,都在默默地奉献着青春和热血;我们的法官天下是一家,公正的天平需要全国的法官来扶持,让我们携起手来,在司法改革的大潮中,在祖国法治的春天里,共创美好未来的明天!

  在此,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再次对贵院及贵院的全体干警表示最崇高的感谢和敬意!

  此致! 

                         江西省湖口县人民法院    

                         2016年5月31日
责任编辑:黄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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