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序开展,增强人民法院工作透明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廉洁、高效、健康发展,根据省、市法院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特聘请以下二十四名同志为我院司法监督员和廉政监察员:
一、以下十二名同志(法院内干警)为司法监督员
薛瑜婷 办公室干警 黄 涛 民一庭助理审判员
黄 荣 民二庭书记员 许文杰 审判监督庭书记员
赵滨滨 立案庭书记员 周新星 刑事庭书记员
胡 琼 行政庭书记员 王 飞 执行局助理审判员
沈继承 执行局助理审判员 崔滢滢 舜德法庭书记员
徐红秀 凰村法庭书记员 熊 丹 文桥法庭书记员
二、以下十二名同志为廉政监察员
叶宏明 男 江西天康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火鹏 男 湖口县文桥乡政府副乡长
梅华杰 男 湖口县新源建筑公司经理
曹钟琴 女 湖口县双钟镇司法所所长
潘 洁 女 湖口县双钟镇政府综治办主任
余阳林 男 湖口县舜德乡政府司法所所长
柳效菊 女 湖口县邮政银行金沙湾分理处行长
胡风茂 男 湖口县城山中学校长
蔡明初 男 中共湖口县张青乡檀垅村党支部书记
蔡木尚 男 中共湖口县流芳乡沙港村党支部书记
宁鹏来 男 湖口县148法律服务中心法律工作者
董小勇 女 湖口县妇联干部
以上聘请的司法监督员和廉政监察员任期为三年,期满自动解聘。
特此公告!
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