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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胞兄弟因房产反目 法官悉心调解泯恩仇
作者:王飞  发布时间:2015-11-27 09:55:08 打印 字号: | |
  湖口法院网讯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兄弟之间本应相互帮扶,共同致富,却因相邻纠纷屡次发生矛盾。近日,在湖口县人民法院法院执行法官及当地干部群众的见证下,被执行人王爱云、蔡慧勤自动履行法律义务,迁出房屋,该案执行完毕。

  申请人王木云与被执行人王爱云系亲兄弟,为了房屋积怨已久,王木云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被告王爱云、蔡慧勤将房屋交付王木云所有。判决生效后王爱云一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木云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5年9月9日,湖口法院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限期履行义务。考虑到双方关系,如果强制执行将会使双方矛盾急剧加深。为彻底解决此事,化解矛盾,执行人员多次走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在执行人员的热情帮助下,弟弟王爱云当场迁出房屋,交付给哥哥王木云,兄弟两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余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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