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法院网讯 10月13日,湖口县人民法院凰村法庭巡回法庭走进流泗镇莲花村,在该村村委会门口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均到庭参加诉讼,双方家属及附近群众20余人参加了旁听。
原告诉称,其育有二儿四女,丈夫病故,自己年老体弱,无法维持日常基本生活,故诉诸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六子女依法承担赡养义务。
法官宣布庭审开始后,书记员宣布了法庭纪律,告知了原、被告在庭审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原、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双方阐述了各自的诉讼主张,并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了法庭举证、质证和辩论,法庭辩论结束后,法官尝试着进行法庭调解,由于双方分歧较大,当庭调解未能成功,法庭遂宣布将在今后继续做调解工作,如调解不成,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