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法院网讯 6月11日,湖口县人民法院凰村法庭巡回法庭走进流泗镇竹涧村,在该村村委会门口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原、被告双方家属及附近群众20余人参加了旁听。
经调查,2015年2月,被告周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在停车时因轿车乘客被告刘某某开车时未注意安全,后方驶来的摩托车刮撞已开车门边缘后倒地,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原告程某某及其家人受伤,两车不同受损的交通事故。
法官宣布庭审开始后,书记员宣布了法庭纪律,告知了原、被告在庭审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原、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双方阐述了各自的诉讼主张,并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了法庭举证、质证和辩论,法庭辩论结束后,法官尝试着进行法庭调解,由于双方分歧较大,当庭调解未能成功,法庭遂宣布将在今后继续做调解工作,如调解不成,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