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法院网讯 5月27日上午,湖口县人民法院文桥法庭巡回审判走进武山镇长岭村,在该村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经调查,被告曹某某在驾驶小型客车的行驶过程中,未确保安全通行,与原告同向所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两原告受伤及两车受损。2015年4月,原告当事人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庭审中,经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由于保险公司对原告陈某某的伤残八级提出异议,要求重新鉴定,当庭调解未能成功,待重新鉴定之后,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通过此次公开开庭活动,深化了审判公开的透明度,提高了群众对交通事故侵权行为的认知,对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