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时间:2014年11月19日上午10:00——11:30
地 点:书记员、文员、档案管理员岗位考场在法院六楼会议室;执行辅助岗考场在法院四楼中层干部会议室。
考试须知:1、考试前半小时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在法院三楼政工科领取考生座位号,再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2、自带黑色水笔。
3、考生入场时不准携带其它物品(如:书籍、资料、笔记本和自备草稿纸以及具有收录、储存、记忆功能的电子工具等)。已携带入场的应按要求指定位置存放。手机禁止带入考场。
4、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物品,打手势,做暗号;不准擅自借用其他考生文具;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的答卷;严禁夹带;严禁换卷、替考,以及其他违纪、舞弊行为。如有违纪舞弊行为,取消成绩。
其它事项:1、笔试成绩按不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试入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比例确定。
2、报考执行辅助岗位的退伍军人笔试成绩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