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湖口县人民法院决定公开招聘4名书记员、1名文员、1名档案管理人员、2名执行辅助人员。具体招聘条件、待遇、录用办法如下:
一、条件
1、思想品行端正,无任何劣迹及不良记录。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文秘及法律专业优先。
3、属湖口籍,家在湖口城区有固定住所。
4、年龄在18-35周岁。
5、文员及档案管理人员要求女性,文秘(语言文学)、档案管理专业优先。
6、执行辅助人员要求男性,身高170cm以上,退伍军人优先。
二、待遇
不低于省政府规定的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签订劳动合同关系。
三、录用办法
1、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于2014年11月14日下午下班前持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到湖口法院三楼政工科报名。
2、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笔试、面试后再正式录用,签定劳动用工合同。
3、联系电话:0792-6566038;联系人: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