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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婚取得的婚姻是否有效?
作者:代凤  发布时间:2014-09-01 11:45:01 打印 字号: | |
  问:蒋某在于我结婚一个月后便借口逃跑,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供述了自己骗婚的事实,请问我和蒋某之间的婚姻还是否有效?

                              桐柏 廖某

  答:由于蒋某的骗婚行为导致了你们的婚姻无效,原因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四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第六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这里的法律包括刑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而婚姻登记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由于蒋某的骗婚行为是违法行为,并且蒋某的结婚登记行为目的不是为了结婚,而是为了骗取财物,说明其意思表示也不是真实的,因此你们的婚姻登记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也就导致了你与蒋某之间的婚姻无效。

  作者单位: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湖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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