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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同邪教结仇”心理的背后
作者:马进彪  发布时间:2014-08-26 08:28:12 打印 字号: | |
  担心“同邪教结仇”心理的背后,实际上是社会成员对法律效力延伸的期待与渴望。

  近日,山东招远邪教徒杀人案开庭。而在开庭前一日,受害者家属表示,想带孩子离开招远,担心若六名邪教徒全部被判死刑,家人会同邪教结仇。

  毫无疑问,六名邪教徒将会受到法律严惩,这无论对死者家属还是对社会都是法律正义的慰藉。人生存于社会中,安全心理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对周围法律现实的反馈,有什么样的法律现实反馈就会有什么样的社会安全心理。因此,严惩邪教徒既是对死者家属的正义慰藉,也是对社会心理的一种正义修复。

  一般意义上来说,法律一旦产生严惩结果,对于死者家属来说就代表着案子的终结。但这只是法律形上的终结,而在实际心理层面,这个终结则可能只是一种噩梦的“暂停”状态:因为人的安全心理延伸不会被一次正义的慰藉画上句号,它需要不断接收到有益的现实反馈才能最大程度的恢复到从前。而如果死者家属接收到的有益现实反馈很少,那么,心理的噩梦将还会继续下去,短暂的慰藉很难达到修复的效果。

  而另一方面,案件严惩的终结对于社会心理修复来说,也仅仅意味着修复的开始,因为每个法律案件都会在社会心理中无限传播延伸,并无时无刻地产生着法律现实反馈的散射回波,人们会在这些现实反馈中不断地摆进自己,并将特定法律案件当事人的存在状况当成参照坐标,从自己的内心看到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并以此来验证社会法律效力的延伸程度。因此,法律效力的延伸程度,决定着社会安全心理的牢固程度。

  死者家属担心“同邪教结仇”的心理,实际上就来自于以往社会上发生过的类似组织型犯罪日后报复的真实情况。比如今年5月广东黑社会头目胡伟星获刑二十年,他就曾找人泼硫酸报复法官;还有今年6月达州市业主举报烧烤摊扰民遭多名黑社会持刀上门报复等等。

  安土重迁,没有人愿意离开自己的家乡,但是死者家属因怕“同邪教结仇”而欲离开家乡。可以想见他们的安全心理底线已经跌至谷底,而如果他们真的因此背井离乡,同样也可以想象这将带给社会周边怎样的法律效力的现实反馈,由此,需要修复的社会安全心理又如何才能得到应有的恢复?

  担心“同邪教结仇”心理的背后,实际上是社会成员对社会法律效力延伸的期待与渴望,而这实际上也是摆在法治社会进步过程中,如何才能最大程度地实现法治的威慑性、持久性、引导性,从而最大程度地给予社会成员高质量安全感的一道至关重要的法治命题。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二版
责任编辑:湖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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