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中立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耐心倾听当事人的声音,让倾听贯穿于办案的始终。
耐心倾听是法官的一种态度。现阶段,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法官办案压力巨大,有的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难免带有一些个人情绪。在与案件当事人交流过程中,有的法官态度生硬、情绪急躁,不容当事人充分发表己见,或对当事人陈述意见置若罔闻,这种情况极易引起当事人对法官产生怀疑与不满,导致案件不能得到妥善处理,并有损司法公信力。要想扭转这种局面,法官应从转变与当事人沟通的态度开始。
良好的沟通建立在相互尊重与信任之上。人人都有自尊,人人都需要被尊重,案件当事人也毫无例外。法官首先应摆正自身位置,法官手中虽掌握审判权,而权力是谁赋予的?对此每位法官都应有清醒的认识。法官是审判权的执行者,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官也是司法活动的服务者。在与当事人交流过程中,法官应注意言行举止,充分尊重案件各方当事人,特别要耐心倾听当事人陈述意见。实践中,法官一小时的耐心倾听,远甚于几小时的说服教育,耐心倾听能使当事人的积怨得到有效的释怀,既能赢得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与支持,又能为案件的妥善处理增添成功的砝码。
善于倾听是法官的一项技能。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交流不外乎听与说,然而,看似简单的听与说却是一门大学问。法官在倾听过程中,一要设身处地,消除外在与内在的干扰。法官应集中精力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意见,能够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换位思考,全面了解案件当事人的司法需求,获得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二要善用肢体语言。肢体语言往往折射一个人心理状态。在倾听过程中,法官与当事人要有适当的肢体语言交流,如文明的举止,友好的目光交流,保持谦虚平和的态度等,体现出法官对当事人的理解与尊重。三要尽量避免打断当事人的发言。无论是在庭前、庭中、庭后,法官尽量不打断当事人的发言,让当事人充分发表己见,发泄积压的情绪。司法实践中,许多案件在经法官耐心倾听之下,当事人对抗情绪得以有效缓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用心倾听是法官的一份担当。古人云,智者善听,善言者必先善听。倾听是一种艺术,也是法官的一种责任与担当,用心倾听各方当事人的意见,体现法官对当事人的尊重,同时也能获得当事人的信任与感动。倾听作为一种司法礼仪,展示出法官的学识、风度、气度、人格魅力等个人涵养,是法官内在品格的外在体现,对实现司法公正、塑造司法形象、树立司法权威,维护司法尊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全国各级法院践行群众路线,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的大环境下,充分尊重案件当事人的诉权,用心倾听当事人的陈述,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新期许,同时也是检验法官司法作风的重要标尺。法官在司法实践中,要让倾听贯穿于审判的始终,在倾听中彰显司法担当,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纷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