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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存款婚后获得的借款利息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作者:朱秋凤  发布时间:2014-08-15 10:12:05 打印 字号: | |
  问:我婚前有存款50万元,婚后我把存款借给了朋友做生意,获得利息5万元。现在我想和我老公离婚,请问对于借款获得的这五万块钱利息应属于我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新余   李某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你婚后借款给朋友获得5万元利息,由于借款本金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借款利息是依据法律规定必然取得的收益,应当归属于法定孳息,就像银行存款获得的利息一样。因此,这五万块钱利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来源:江西法院网
责任编辑:湖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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