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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示催告应向何地法院提出?
作者:熊思琴  发布时间:2014-08-15 10:03:37 打印 字号: | |
  问:我公司经营了一笔服装生意,绍兴公司欠我10万元,出票人为上海公司,出票人出具了一份票号为2095689567的金额为10万元的承兑汇票。绍兴公司为背书人,我公司为被背书人。票据支付银行为绍兴浦发银行。现在承兑汇票在邮寄到我处的过程中遗失,我公司在余干,我向何处法院提出管辖?

                     余干  欣欣公司

  答: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票据遗失的公司,应当向票据支付地基层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的申请,由票据支付地基层法院管辖。

  因为此票据支付地在绍兴,所以你公司应当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法院提出申请。你应当查明开具票据的银行被管辖的行政区域在何处,然后按照行政规划到管辖地基层法院申请。

来源:江西法院网
责任编辑:湖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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