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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他人游泳发生事故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作者:熊思琴  发布时间:2014-08-15 10:02:51 打印 字号: | |
  问:

  我儿子程某今年已经满18周岁,跟着邻居艾某到水库游泳。我儿子溺水身亡,我可以请求艾某赔偿吗?

                       余干  程某

  答:

  按照法律规定,带着未成年人游泳的,依法要承担一定的监护责任。未成年人属于民事行为能力不健全的人,受到法律保护。已经过了18周岁的自然人,法律赋予他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你儿子跟着他人一起游泳,他人没有相应的过错,依法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来源:江西法院网
责任编辑:湖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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