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与前妻离婚后,法院判决我抚养小孩。前妻每月探视小孩一次。现在我的前妻认为我抚养小孩不力,擅自在幼儿园带走小孩,造成我无法抚养小孩的事实。请问我该怎么办?
余干 叶某
答:
按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探视权的法院判决。具体探视方式在实践生活中可以适当变通,但是不能违反抚养权的内容。你的前妻擅自接走小孩,属于触犯法院判决的规定。你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执行民事判决,依法制裁你前妻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在生活中,探视权要合理履行,才不会带来大的矛盾。否则,对小孩的成长是不利的。
来源:江西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