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3日16时30分,云南省鲁甸县发生6.5级地震,盛夏的云贵高原,没有人想到灾难如此猝不及防,给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地震发生后,出于法院干警的第一反应,我打开了昭通中院的网站。终于,连续几天的关注让我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小莫”,“小莫”是大学期间同学们对她的昵称。
在新闻中我得知,鲁甸县地震发生后,小莫所在法院迅速响应上级法院号召,紧急启动相关工作部署,第一时间组织干警投入抗震救灾中。不知是巧合还是同学间独有的默契,在新闻照片中,我第一眼就认出了小莫——那个同学眼中嫉恶如仇、侠骨柔情的云南女孩,现在的她已经是一名光荣的女法官。满目疮痍、残垣断壁中,小莫和同事们携带铁铲、钢钎、抢险绳等抢险应急器材以及牛奶、面包、方便面、矿泉水等物资奔赴灾区。因道路狭窄湿滑,交通拥挤,许多路段是顶着烈日步行完成的。
告别大学时代舒适与安逸,血与火、生与死的严峻考验就这样真实而仓促地摆在和我同龄的青年干警面前。那一刻,打湿中国的泪水,涌向鲁甸的志愿者和救灾物资,与我们法律职业共同体一起,重新锻造了我们每个人和这个国家的精神丰碑。从汶川到玉树,从舟曲到芦山,面对国家和民族的灾难,很多人都有着同样的感受,那就是心被一种无形的力量牵引着,从悲痛到信心。在党中央领导全国人民以不同形式全力支援灾区抗震救灾、重建家园的时刻,“感动”这个词汇之于你我,早已不再是一些抽象的文字抑或数字。
面对灾难中涌现出的英雄,小莫和她的同事们或许微不足道,但正是无数的“小微”力量汇聚成抗震救灾的正能量,这正是一个民族众戮力同心、志成城的不竭动力。一如小莫在救灾现场发布的微信所言:“此刻,面对那些令人震撼的感动,作为法律人的我们应当自豪地说,一个强大的祖国不仅仅是物质层面的,也必须是精神层面的”。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桦南县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