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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起纠纷 耐心调解化两案
作者:代雪婷  发布时间:2014-08-07 09:56:11 打印 字号: | |
  湖口法院网讯 近日,湖口法院舜德人民法庭收到两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且被告均为同一人。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归还其装修工资及材料款分别共计50000元、68000元。

  经调查,被告王某雇请两原告虞某、田某装修KTV,并约定到期支付工资及材料款,但时至今日,王某除分别支虞某、田某10000元外,其余皆未清偿。虽经二人多次催讨,但王某由于资金周转不灵,确实无法一次性偿还所有欠款。在开庭审理前,法官多次耐心细致地与双方进行沟通调解,望双方各退一步,以和为贵,形成最佳的解决方案。

  最终,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王某将其轿车以80000元人民币抵付给虞某和田某,二人各享有50%的价款,不足部分于2014年12月31日前付清。
责任编辑:余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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