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法院网讯 为贯彻落实市中院2014年度重点工作相关要求,减轻一线法官办案压力,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健全司法权力责任制,日前,湖口县人民法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明确了审委会委员办案规定。
规定明确,审委会委员要主动办理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上级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案件,疑难、复杂案件,适用法律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件,新类型案件;审委会委员之间可以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也可以单独与普通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在办理案件时,各审委会委员要做到亲自送达、亲自开庭、亲自协调、亲自草拟裁判文书;分管领导原则上在分管的部门办理案件,也可以从案件相对较多的部门拿案办,综合岗位的审委会委员可到业务庭(局)拿案办。
规定出台后,该院各班子成员及审委会委员积极上报今年打算办理的案件数,每个人计划办案均在10件以上,该院院长王洪邦计划办理执行案件10件,民商事案件4件,刑事案件2件。为树立表率,王洪邦21日带头下乡办理了一起疑难执行案件,亲自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开启了该院审委会委员今年办案的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