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周某从2009年开始与被执行人沈某因劳务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打官司,先后经过了一审、二审、重审,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沈某既不签收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又不理睬执行法官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全家4 人长年在河南省新密市打工,导致申请人周某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护,天天卧伤在家,无钱治疗。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2014年5月14日,湖口法院执行局经请示院长同意后,决定派法官赴河南省新密市寻找被执行人沈某,并强制其履行法定义务。
被执行人沈某在新密市的住址是模糊的,且经常换地方;电话是通的,但拒接执行法官的电话。执行法官到新密市后,要找到被执行人沈某也如大海捞针,在找当地法院、公安、银行协助无效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决定采取最原始的找人办法,从被执行人沈某的模糊住址入手,直接找到当地居委会和片区民警,逐个江西务工人员暂住点排查,不断缩小范围,在得知被执行人沈某可能在新密市白寨乡做事的时候,执行法官当即于5月16日下午赶到该辖区派出所,以被执行人沈某的暂住地址发生变化,且暂住证即将到期,需立即换证为由,派出所刘警官先后经三次电话摧捉,被执行人沈某才在下班前来到青屏派出所。
被执行人沈某在派出所见到湖口法院的执行法官,先是装傻什么都不知道,还说什么审理的情况他一概不晓得。执行法官根据被执行人沈某当时的想法和思维,一步一步紧逼,最后被执行人沈某知道执行法官掌握了详细案情,于是干脆地说“申请人法院里有熟人,要钱没有,我要和申请人干到底”。
执行法官见被执行人沈某的脾气暴躁,且只念过3年书,于是话锋一转,劝他说“你认为判决不公的心情,我们理解,但不能消极地对待人民法院的判决,更不能有过激的行为,如果你有新的证据能证明原判决有问题,你有依法申请再审的权利,但现在摆在你面前的是生效法律文书,我们多次打电话你都置之不理,今天你必须履行,如果你仍然抵抗,我们现在就向你宣读拘留决定书。”
经过近五个小时的攻心及法制教育,最后被执行人沈某找朋友凑了10000元,并书面承诺余下部分在2014年6月15日前全部履行,否则可以给他进行罚款或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