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法院网讯 近日,湖口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容留卖淫案,被告人沈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年近花甲的沈某本应在家安享晚年,可他竟然利用乡下老屋干着见不得光的勾当。当地村民发现不论白天黑夜,沈老汉老屋房间的窗帘总是拉得严严实实的,并不时有陌生女人进出,经举报派出所才使得本起容留妇女卖淫案案发。庭上,沈老汉流下了羞愧的泪水。经调查,被告人沈某自2012年2月20日以来,利用位于大垅乡管垅村敬老院老屋的二楼两间房,多次容留杨某、胡某(女,两人均被行政拘留)等人进行卖淫活动,沈某从卖淫活动中每次抽取十元人民币,直至2012年3月28日被湖口县公安局机关查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沈某多次容留她人卖淫活动,其行为构成容留卖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