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文件,通报了各地纪委和各级法院去年以来查处的七起法院干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督促各级法院和广大法院干警切实引以为戒。(据4月18日《人民法院报》)
此次通报的案例内容详实,有时间、有地点、有人物、有情节、有处分结果,涉及包括法院党组成员、院长、庭长在内的各级法院干警,涵盖了组织公款旅游、用公款送礼、违规报销足浴发票等多种违纪违法形式,彰显了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决心。
事实上,在今年2月中央政法委集中向社会公布的10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中,就有2起涉及法院干警。之后,甘肃省张掖市政法委、河北省委政法委等地方政法委也通报了数起法院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这都应当引起所有法院干警的警醒。
孔子有句名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法院是保障公正、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的最后防线,法院干警是法律规范和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如果法院和法院干警都不信仰法、遵守法、执好法,法院将丧失公信力,法律也将不可能有尊严。
“法律用一个声音对所有人讲话”,它不仅是针对一般人的行为规范,也是针对司法工作者的裁判规范,任何权力都不得位于法律之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臻完善的今天,“有法可依”基本得以实现,人民法院“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任务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果法院干警不能以身作则,做到“有法必依”,法律的实施就将成为空谈。
任何法院干警都不得有“等待观望”的消极心态和“无视规定”的侥幸心理。目前,中央政法委正在探索建立不定期通报工作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和各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设立的违法违纪举报中心也已经开通。这意味着,雷厉风行的打击将与细致入微的公众监督密切配合。
并且,在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是记者,法院干警的一举一动都可能被“围观”。有媒体盘点了近期5起关注度较高的法院违规案件,其中有4起是经由网络视频曝光。而案件从事发到官方发布处理决定,最慢12天,最快2天,平均仅为5天。可见,任何“害群之马”都不会轻易逃脱。
正人先正己。对各级人民法院而言,要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的作风建设,主动查处、通报法院干警的违纪违法行为;对法院干警而言,要明确定位,以身作则,促进法律目的和价值的实现。惟其如此,才能赢得公众对法律干警、对法院系统乃至对法律的信心。
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