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法院网讯 4月24日,湖口县人民法院凰村法庭巡回审判走进张青乡荷塘村,在该村村委会门口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
经调查,2013年9月,原告吴某与被告施某因建房用地一事发生不愉快,之后两人之间矛盾不断加深。2013年12月23日,两人相遇后再起冲突,双方大打出手,导致原、被告双方不同程度地受伤,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37380元,被告拒绝。法庭调查结束后,原、被告双方进行了长达两个小时的法庭辩论,由于双方分歧较大,当庭调解未能成功,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据悉,包括当地村支书在内的两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陪审,县电视台参与了录像拍摄和现场采访,附近村民100余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