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法院网讯 近年来,湖口县人民法院一方面加大执行力度,为民生建设发展保驾护航,一方面注重调解工作,致力于从根源上解决解决矛盾,3月31日,该院执行局终将困扰张青乡荷塘村俩村民李学某与李云某多年的邻里纠纷圆满协调。
2008年,湖口县张青乡荷塘村村民李学某因李云某用围墙截断了其通行的必经之路导致双方产生矛盾。双方矛盾虽于2012年经过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但一直未从根本上解决,且不断激化。因此,李学某将李云某起诉至湖口县人民法院,经该院审理判处李云某拆除堵路的围墙。
该案执行过程中,院领导对本案深切关注,认为仅靠强制拆除措施不足以解决李学某和李云某之间的邻里矛盾。因此,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由分管副院长亲自带队,取得当地乡、村两级干部的大力支持,多次下乡与李学某和李云某协调关系,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不仅将案件判决内容全部执行完毕,而且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