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法院网讯 近日,在法院执行法官及当地干部群众的见证下,江西省湖口县双钟镇莲湾社区莲湾村一处围墙的被一对兄弟合力推倒了,然而对于哥哥徐涛和弟弟徐艳涛来说,那堵横亘在他们兄弟俩之间数年之久的“心墙”也随之倒塌了,一场由来已久的恩怨情仇犹如那地上扬起的尘土就此随风消逝。
弟弟为难哥哥,哥哥状告弟弟
申请执行人徐涛和被执行人徐艳涛本是同胞兄弟,2008年两人共同出资在在屋前修建了一条双方共有供双方通行的四米宽水泥路。2009年,双方签订协议约定:门口四米公路两人共用。协议书中有时任莲湾社区居委会主任、莲湾村村民和兄弟俩的亲笔签字。然而2012年,兄弟俩因琐事发生矛盾,同年4月和8月,被执行人分别以在路上堆放树枝、修建围墙等方式阻碍申请人及家人通行,此事后经当地镇政府和居委会多次调解均未果,且兄弟之间的隔阂进一步加深,哥哥随后把弟弟告上了法院。
了解到此案的性质比较特殊,湖口法院民一庭受理此案后多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工作,然始终难以消弭原、被告之间的矛盾。法院遂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承办法官认为:双方公平合理签订的协议有效,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通行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造成妨碍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法院于2013年11月19日作出(2012)湖民一初字第543号民事判决书,判定被告徐艳涛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拆除妨碍原告徐涛通行的部分围墙,让出四米宽的出路给原告,同时驳回了原告徐涛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拒绝拆墙 法院执行遇阻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徐艳涛依旧不主动履行判决,为此申请人徐涛只好再次找到法院,要求申请强制执行。2014年3月17日,法院向被执行人徐艳涛依法下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自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按判决书规定拆除妨碍申请人通行的围墙,并负担案件受理费和申请执行费。
然而,被执行人仍旧对法院的执行通知置若罔闻。无奈之下,执行法官亲自上门强制执行。面对法院执行干警和村里干部的的好言相劝,被执行人的态度仍然十分顽固,当法官表示将强行拆墙时,被执行人突然从家中抱出了煤气罐,并一手拿着打火机,称如强行拆墙就与大家同归于尽,情绪十分激烈,现场气氛相当紧张。无奈之下,现场执行的法官只好暂时放弃了强制执行的计划。第二天,该院便召开紧急会议商讨此案的执行方案,院长及民事审判和执行局全体成员参加,共同研究最佳可行执行办法。
法官说理透彻 兄弟终泯恩仇
3月25日上午,法院执行干警一行在分管院长的带队下,大清早便分别来到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兄弟俩家中,先从拉家常的琐事说起,找出兄弟俩之间矛盾的症结所在,从中发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被执行人在法官的引导带动下,逐渐从对抗法院判决,到向执行法官诉苦,然后请示法官帮助兄弟俩解决矛盾,一下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随后交流中,法官了解到,弟弟徐艳涛因为对母亲当初分家产对哥哥偏心不满等原因,与母亲和哥哥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但由于缺乏有效地沟通,母子、兄弟之间的矛盾不断累积,因琐事而激化,并闹上法院。了解情况后,法官见兄弟俩已慢慢打开了心扉,时机成熟,于是决定将兄弟俩召集到一起,并邀来了双方都信任的乡村干部,趁热对兄弟俩及俩妯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分析原因,说明利害。经过整整一天的劝说,终于使兄弟俩解开了心结。
最终,被执行人徐艳涛不仅与申请人徐涛冰释前嫌,握手言和,一起亲手拆除了那道堵在兄弟俩之间的围墙,还在时隔多年后,再次面对自己的老母亲亲口喊了一声“妈”,此情此景,在场人员无不为之动容……
(以上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