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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达中央、省、市、县级相关会议文件精神
湖口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
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个不准”规定》、中共湖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在全县科级以下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中开展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作者:余华新  发布时间:2013-12-11 11:27:45 打印 字号: | |
  • 蔡皓讲话
  • 大会现场
  • 王洪邦讲话
  • 黄志超讲话
  湖口法院网讯 12月10日下午,湖口县人民法院召开本年度第三次全体干警大会,传达近期中央、最高院、市中院及县委县政府、县纪委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党组书记、院长王洪邦首先向会议传达了11月15日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决战工业一千亿”动员大会及11月上旬在市中院召开的全市法院院长会会议精神。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志超领学了近日孟建柱同志就“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做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就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的《关于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个不准”规定》作了解释说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蔡皓向大会宣读了中共湖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在全县科级以下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中开展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大会还就迎接上级法院年终考评工作做了进一步部署。王洪邦要求全院干警抓紧行动起来,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部门都要力争先进,确保不拖后腿。
责任编辑:曹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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