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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情书甜蜜定终身 十年夫妻翻脸上法庭
作者:田水宝  发布时间:2013-11-21 15:56:25 打印 字号: | |
  湖口法院网讯  近日,湖口县人民法院凰村人民法庭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判决驳回原告小红要求与被告小初离婚的诉讼请求。

  原告小红诉称:十余年前,30岁的大龄单身青年被告小初将一封情书递交给她,其看后怦然心动,3个月后双方闪电登记结婚。2年后,爱女出生。不久,原告小红偶然发现情书内容为他人捉刀,认为感情受到伤害,且被告小初婚后长期独自在外务工,夫妻感情未培养起来,缘分已尽。双方经多次协商离婚未果,为此诉诸法院请求解除婚姻。

  凰村法庭受理后,曾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无奈原、被告意见相左,终未达成和解。承办法官经开庭审理后认为,原告小红未提交任何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且被告小初不同意离婚,其离婚诉请法院难以支持,故依法做出前述判决。

  该案业已宣判送达,原、被告均表示服判不上诉。(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余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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