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湖口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第四次理论学习会
作者:余华新  发布时间:2013-11-01 16:22:45 打印 字号: | |
  湖口法院网讯 11月1日下午,湖口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第四次理论学习会,院班子成员、专委、各部门负责人及执行局副局长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王洪邦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就学习“枫桥经验”作出的重要批示、孟建柱书记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摘要)、最高院公布的《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等讲话和文件精神。

 王洪邦指出,“枫桥经验”是老一辈革命家在中国具体革命和建设实践中给我们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学习和弘扬“枫桥精神”对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政法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各项事业正蓬勃发展,但面临的各种风险和挑战也日益凸显,“枫桥经验”对于指导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审判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王洪邦提出两点要求:一、积极学习传达“枫桥经验”和最高院《意见》精神,并将其贯彻到实践工作中去,不断提高审判业务和服务群众水平,坚持公正司法和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二、培育为民务实清廉作风,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法官职业道德,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廉洁自律,慎字当头,不为诱惑所动,不为干扰所惑,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
责任编辑:曹晓庆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报

中国法院网

江西法院网

九江法院网

中国湖口网

联系我们
地址:江西省湖口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792-6338600   传 真:0792-6338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