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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法院院长深夜亲临执行第一线
作者:刘菊平  发布时间:2013-10-31 09:38:03 打印 字号: | |
院领导现场部署强制执行方案
  湖口法院网讯 2013年10月29日,湖口法院执行局接到群众举报,被执行人洪某租住在九江市老城区某处。院长王洪邦了解相关情况后,当即指示:亲临现场,当晚出击。洪某因执迷不悟,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经院长现场拍板,执行人员将洪某送进了九江市拘留所。

  2006年,操某(江苏人)的丈夫在湖口被洪某驾驶黄某的汽车撞死,对此,湖口法院作出判决,洪某、黄某共赔偿7万余元,二人互负连带责任。案件执行期间,黄某交付了部分赔偿款后,也感到经济压力很大。几易执行人员,均未找到洪某的下落,执行几次被中止。

  2013年10月15日,湖口法院开展“反老赖、护民权”集中执行活动,将相关信息在电视台等媒体公布,同时请求知情人提供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10月29日,湖口法院执行局接到群众举报:被执行人洪某租住在九江市某老城区。“反老赖、护民权”集中执行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该院院长王洪邦得知这一消息和案情后,当即决定:亲临现场,当晚出击。当晚,王洪邦院长亲自带领执行人员在洪某租住的小区等候、寻找两小时后,终于发现洪某,在做工作无效的情况下,该院院长当即决定:对洪某司法拘留15天。
责任编辑:余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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