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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法院到德安、庐山区学习“两提升”经验
作者:黄志超  发布时间:2013-07-22 09:19:31 打印 字号: | |
  湖口法院网讯 近日,在湖口县委政法委的组织下,公、检、法、司等单位的分管领导集体到德安县、庐山区考察学习“提升群众满意度、提升公众安全感”的具体做法和经验。

  在座谈时,德安县、庐山区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分别就各自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了详细的汇报,公、检、法、司四单位的参会领导也就本单位在实际工作中的做法和今后工作改进的方向分别谈了各自的看法。

  在交流经验时,就如何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公众安全感”及政法单位应主动承担的职责,所有与会人员的看法和认识基本一致。

  大家认为,群众满意度和公众安全感的测评,从表面上看,尽管无规律可遁,有一定的偶然性,有一定的不可预知性,甚至极少数接电话的人还有一定的偏见性和反感性。但测评的结果,如果一年四次的排位均在全省落后,这最少可以说明我们的政法工作一定存在有待改进的地方,一定存在让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一定有让群众感觉到不安全的因素存在。

  为了从根本上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公众的安全感,与会人员认为,首先,我们政法部门一定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职能,每开展一次活动,要离群众身边的人和事很近,要让群众感觉到我们的服务就在他们身边。千万不要让群众感觉到,我们所做的工作是在做秀,与他们毫无关系;其次,我们要做实实在在的事,要做群众迫切需要我们去做的事。在群众心中,你做得好远远大于说得好。在农村,群众要求我们及时侦查办结侵财案件,从严打击恶势力强占强买土地、威胁人身权利案件,从速兑现群众胜诉权益的案件等;在城镇,道路的畅通,学校及周边的安定环境,居民小区治安秩序的稳定等等是他们特别关心的话题。如果这些看似简单的事情做好了,群众对我们的评价绝不会差到哪里去;第三,政法维稳工作,造声势,可震慑违法者。搞宣传,可引导人们遵守。但宣传切忌横幅一拉、宣传车一跑,群众什么都不知道的这种走形势、走过场、走马观花的做法。宣传在不同的场合,针对不同的人群,要有不同的内容。如在中小学校,要用深入浅出的正能量宣传。在村(民)中,要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进行引导宣传。在被打击的对象和败诉当事人家,要做说理和帮教方面的宣传。如此等等,只要宣传工作做实,做到点对点,我们的政法工作,就有很大可能得到群众的理解和认可。

  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公众安全感,政法部门有很多工作做。要多做群众看得见、感觉得到、直接可维护他们权益的事,少做面子上的事、群众体验不到的虚事;要多到有违法犯罪人员家庭和已进行过诉讼维权当事人家走访,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少做走访面面到,不解决具体问题的表面文章。只要我们的工作做实,刑事案件发案有人查,民事纠纷发生有人问,群众控诉举报有人接,学校、小区、道路治安有人护。在建设平安湖口的过程中,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一定会得到提升。
责任编辑:余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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