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法院网讯 “你的生意亏了本,妻子不幸摔伤,瘫痪在床,我同意法官的和解方案,你给我15000元,其余的我不要了,希望你早日度过难关!”2013年6月3日,在江西省湖口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出现了一幕动人场景,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两位昔日好友握手言和。
被执行人沈艳生经营乐队,为了购买乐队设备扩大经营规模,由于资金紧张,于2012年1月向申请人张永杰借了20000元钱,约定一个月后就还,但是由于被骗,沈艳生血本无归。张永杰多次讨要借款,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他向法院起诉,法院于2013年1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沈艳生返还借款20000元及逾期利息4679元。接到判决书后,沈艳生一直没有履行判决,张永杰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3年3月,通过联系沈艳生,其主动到法院来,并告之由于他拒不申报自己的财产,也不依法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将要对他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看到沈艳生家中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又动了恻隐之心。其后承办法官将二人多次叫到一起进行劝说。张永杰对沈艳生的处境表示同情,同意作出让步,让好友度过难关。最终,经过多次的努力,两位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沈艳生的家属将借来的15000元送到了法院,交到了张永杰手中。至此,一起采取强制措施的执行案件,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文中文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