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法院网讯 近日,湖口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乡镇、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决定》,湖口县人民法院获全县综治“先进单位”称号。
2012年,湖口法院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培育千亿园区,再造一座新城,着力统筹发展,跻身全国百强”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平安创建工作,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继续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完善治安防控体系,落实了综治各项工作措施,为湖口经济快速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该院把综合治理工作与审判管理工作相结合,利用公开审判,以案说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参与社区矫正和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排查化解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三条联动”及时调解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