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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法院落实“八项规定”从严管理警车
作者:黄志超  发布时间:2013-04-08 17:15:58 打印 字号: | |
  湖口法院网讯 近日,湖口法院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明确如下五条措施从严管理执法执勤车辆。一是工作日实行警车外出申报登记,由分管领导从严审批警车外出;二是节假日实行警车一律入库封存,严禁公车私用;三是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驾驶员安全教育会,通报行车里程、用油数量、维修费用和违章记录情况;四是实行车辆维修竞标定点制度,从严控制车辆维修费用,每辆车的维修项目及费用,实行维修前定损申报、维修后费用公示,并在驾驶员会议上通报;五是实行定点加油制度,并统一使用政府采购的“加油卡”,做到一车一卡,从严控制车辆的燃油费用。
责任编辑:余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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