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法院网讯 儿子被人打了,护子心切的父亲替其“报仇”,谁料竟给自己及妻子、妹夫惹来杀身之祸。2013年3月22日,湖口县人民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谢伟(化名)拘役三个月。
湖口县长运司机饭店老板刘鸿(化名)因为儿子刘心(化名)被刘震(已判刑)打了两巴掌的事与刘震发生争吵,在此过程中,刘鸿打了刘震两巴掌。岂料事情并未就此结束,当日下午三时许,刘震邀集被告人梅水平、徐凌峰(均另案处理)、 谢伟三人手持砍刀来到长运司机饭店,徐凌峰守在厨房门口,谢伟守在饭店门口,刘震和梅水平冲进厨房将刘鸿海砍到在地。四人准备逃离时,守在饭店门口的谢伟被黄霞(化名)、王海(化名)、曹扬(化名)拦住,于是刘震、梅水平、徐凌峰持刀将黄霞、王海砍伤后四人一起逃走。经鉴定,刘鸿、黄霞的伤情为轻伤甲级,王海的伤情为轻微伤甲级。
另查被告人谢伟与被害人黄霞、刘鸿、王海三人就民事赔偿已经达成了协议,赔偿了三位被害人人民币二万元整,并已当即履行完毕。三被害人对被告人表示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谢伟参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两位被害人的伤情为轻伤甲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谢伟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谢伟的作用较小,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已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且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于2013年3月22日作出判决:被告人谢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