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法院网讯 3月19日,对于湖口县舜德乡油垅村的村民王细召来说是一个特别而又高兴的日子。在省高院、市中院以及委县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湖口县人民法院顺利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申请人王细召因放牛而被他人牛撞伤而上访多年的健康权纠纷一案。
原告王细召与被告王小青健康权纠纷一案,通过一审二审再审程序,2011年1月10日审理终结发生法律效力。然而,对于不熟悉法律的王细召,却不能接受该案的判决结果,多次到相关部门信访。该院接到信访案件后,院领导十分重视,亲自邀请申请人座谈,不厌其烦为王细召解说法律政策。不仅从精神层面抚慰他们,还处处关心他们的生活困难。但申请人王细召仍申请强制执行。鉴于王细召年过七旬,无固定职业和其他经济来源,加之被执行人王小青年过八旬,无履行能力。我院执行工作人员一方面通过做王小青家人的工作,获得了良好的进展,其儿子同意支付部分赔偿款。另一方面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汇报、沟通工作,将申请人列为救助对象,并帮助王细召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县委政法委对法院的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在短时间内高效办理了这起司法救助申请,最终使王细召拿到了司法救助金。